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经营旺季,非法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市危化(烟花爆竹)专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为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以及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对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或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和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二是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风险排查治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三是加强零售店(点)布局规划和许可管控;四是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1月21日至2月10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安全监管。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抽查,持续深化“打非治违”。
第三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零售店(点)烟花爆竹产品回收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烟花爆竹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和车辆,全面排查乡村各类集贸市场、销售门店、废弃仓库以及原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店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和门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并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开展广泛宣传,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来源:宜昌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