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全村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下村规民约。
一、自觉传承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禁止虐待老人,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二、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一是要做好环境卫生,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收拾干净整洁,不准随意乱倒乱扔垃圾;二是严禁无证乱砍滥伐和无证运输木材(疫木);严禁毁林开荒种植天麻等行为;三是禁止在河中毒鱼,用电捕鱼,炸鱼,严禁在河道内乱挖乱采乱扔垃圾排放污染物;四是禁止野外用火、焚烧秸秆;五是文明祭祀,禁止使用塑料等不可降解的祭祀用品;六是禁鞭限鞭。红事(含节日)禁鞭;白事限鞭。
三、勤俭节约办理红白喜事。婚丧嫁娶、添生打喜事前应书面向村委会报备,控办在30桌以下;古稀以上老人的生日宴应在直系亲属间从简办理。
四、村民必须支持村组公益事业建设。
五、维护公共安全。一是不准利用微信、QQ等网络发布和转播不实谣言、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攻击政府等不适当行为。二是村民有义务服从村委会对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所限制的相关规定。
六、违反本村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写出检讨书;
2.造成损失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3.违规操办宴席,将申请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现场查处。
4.政策范围内的各项优惠政策将不予优先考虑,办理相关手续,由组长审核村委会审批后方可办理;
5.当年不能参与先进户、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
七、违反村规民约,在调查核实后,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八、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本村村规民约执行。
村规民约于2020年5月20日,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自2020年6月1日执行。
邓村乡常家垭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 5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