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
个别居民或单位为一己私利乱搭乱建,扰乱规划建设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平正义、损害城市形象和居住环境。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清除违法建设行动”,全面彻底依法清除违法建设。我们热切期待您的理解、参与和配合,并认清本次市、区“清违”的形势。
一、坚决拆除违法建设。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向所在村委会(镇政府)申请助拆。逾期未自拆或未申请助拆的,依法强制拆除。
二、严禁阻碍依法清违。广大居民朋友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凡干扰、拒绝、阻碍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为违法建设提供便利。擅自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接驳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四、严禁买卖违法建设。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不予办理办证、抵押、过户登记。征收征用时不予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承担。
乐天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来源: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