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户房前屋后松材(柴)
疫木集中清理工作的告知书
为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房前屋后松材(柴)疫木集中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严执行“四个禁止”。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采伐松树。
(二)禁止捡拾、收贮枯死松树、松树枝丫带回家中作为木材和柴火,农户房前屋后不得有一根松柴。
(三)禁止非法收购和加工松木制作板材、垫木、包装箱及外调外运等行为。
(四)禁止阻碍或妨碍政府组织的病枯死松树除治工作,林木所有权人、经营管理者、村集体组织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镇疫木除治专业队伍的除治工作。
二、请全体村(居)民将房前屋后现有的松柴于12月20日前全部烧完或处理完,12月21日后将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三斗坪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三斗坪林业站、派出所集中清理,届时将未处理完的松柴全部收缴烧毁。
三、若违反上述规定,将按《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进行处罚。若其相关违法行为,引起重大疫情的,或有引起重大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将按《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松材线虫病防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相互转告,相互监督,打好全镇松材线虫病疫情歼灭战,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特此告知。
三斗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林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