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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客师宣讲】普法宣传进小区 法治服务“零距离”

综合 润城社区管理员 发布 来源: 润城社区 浏览744次时间:2024-03-26 08:34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阮婷、肖诗莹)“某小区物业将电梯内的广告位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每个月可收取5万元租金。物业公司扣除其管理成本后,出租电梯广告位每月纯获利4.5万元。那么,电梯广告收入应当归谁所有?”3月22日,在夷陵区东城试验区润城社区山水国际小区里,法律顾问黄亮变身社区新型“支客师”花式普法,围绕《民法典》物权法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验和热点案例为小区居民解疑答惑。

以法为盾,守护社区和谐。润城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挖掘像黄亮律师一样的社区能人,打开服务群众新思路,转变化身为社区新型“支客师”,把“法治宴席”的台子搭进社区、小区,用易记易听易懂的方式向居民进行普法宣讲,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解一件件“琐碎事”彰显“大民生”。

责任编辑:张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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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客师宣讲】普法宣传进小区 法治服务“零距离”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阮婷、肖诗莹)“某小区物业将电梯内的广告位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每个月可收取5万元租金。物业公司扣除其管理成本后,出租电梯广告位每月纯获利4.5万元。那么,电梯广告收入应当归谁所有?”3月22日,在夷陵区东城试验区润城社区山水国际小区里,法律顾问黄亮变身社区新型“支客师”花式普法,围绕《民法典》物权法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验和热点案例为小区居民解疑答惑。

    以法为盾,守护社区和谐。润城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挖掘像黄亮律师一样的社区能人,打开服务群众新思路,转变化身为社区新型“支客师”,把“法治宴席”的台子搭进社区、小区,用易记易听易懂的方式向居民进行普法宣讲,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解一件件“琐碎事”彰显“大民生”。

    责任编辑:张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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