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夷陵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夷陵区分乡镇金竹村委会所决定对分乡镇金竹村文化广场美化、亮化、绿化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进场道路:村文化广场进场前道路与仓库三角地带砼拆除,削坡,再浇筑C25砼,厚0.18m。文化广场前的人行横道浇筑C25砼,厚0.18m。办公楼边人行道浇筑C25砼,厚0.10m。
村标石:原石一块,打磨、刻字、刷漆,带底坐,吊装完成,周围绿化。
浆砌台阶:先削坡,再浆砌台阶,便于通行。
绿化建设:在文化广场花坛内种植桂花树10株,树杆胸径直径10-15cm,在1.2-1.5m分枝;矮杆花草3处,栽植红叶石楠1400棵,树高30-50cm,树冠25cm;修建花瓶栏杆2处(广场外沿至侧所49m,仓库边12m),花瓶栏杆施工见设计图。
排水沟:排水沟2条,设计宽0.3m,深0.3m,采用标准砖砌筑,砌筑宽0.12m,高0.35m,底板为C15砼,厚0.05m,砌筑表面为水泥砂浆抹面。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农村产权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3.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三、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16日08时30分 - 2019年9月20日17时30分 在 分乡镇金竹村委会 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4日9时30分 在 金竹村委会 交易。
四、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及现场踏勘。联系人:黄杨卫 联系电话:13997658298。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84003.00元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公章、u盘等相关资料,填写《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及拷贝谈判文件。资料费300.00元及保证金1000.00元缴至分乡镇金竹村委会账户(账户名: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财政所账户: 82010000000333059,开户行: 三峡农商银行分乡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资料费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的谈判文件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3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最低价成交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保证金。
6、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公告在 夷陵区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hbnczc.com/)及_金竹村委会公开栏、金竹村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
报名联系人:吴金喜 联系电话:15072551812。